欢迎访问

广东成人高考网

!本站主要为广东成人高考考生提供广东成人高考报考政策解读及报名指导服务,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助学报名入口 |  RSS地图 |  网站地图

广东成考网logo

网站首页 成考资讯 成考政策 成考指南 成考专业成考辅导 历年真题 广东函授 成考问答网上报名
广东成人高考专题: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条件 报考费用 考试科目 加分政策 准考证打印 现场确认 录取查询 录取分数线 成绩查询 历年真题
广东成人高考网上助学报名入口
快速导航关闭
招生专业
报考指南
各地区成人高考信息汇总
真题辅导
当前位置:广东成人高考网>民法 >2022年广东成考专升本《民法》复习知识点三

2022年广东成考专升本《民法》复习知识点三

整编:广东成人高考网 日期:2022-08-29 11:27:26 阅读:   在线咨询+

2022年广东成考专升本《民法》复习知识点三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征有: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2、法人是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独立性体现在:

    (1)组织上的独立性。

    (2)财产上的独立性。

    (3)责任上的独立性。


  二、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人的历史沿革和本质

    1、法人的历史沿革:

    法人制度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时期形成法人的雏形,欧洲中世纪的教会财产法创设了社团所有权、信托以及基金等制度,确认了中世纪教会社团的主体地位,此可谓法人独立财产制的产生。11世纪出现新的商业经营形式,一些人联合起来组成联合体,后来出现海上合伙,合伙人责任仅限于其最初的投资,此可谓法人有限责任制的产生,到中世纪末期随着罗马法的复兴,注释法学派提出了法人概念。

    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中确认了法人制度。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完善了法人制度。我国自成立后,在一些规范性文件中一直使用法人概念,但一直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真正从法律上确认法人制度的是《民法通则》。


    2、法人的本质:

    (1)拟制说:起源于欧洲中世纪注释发派,后为德国学者萨维尼所倡。

    (2)否认说:包括:目的财产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布林兹。受益主体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耶林。管理人主体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赫尔德。

    (3)实在说:包括:有机体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基尔克。组织体说,代表人物为米休德等。


    实际上法人的存在根源于商品经济,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人的联合赫财产的联合,这种联合有着不同于个人的完全独立的利益,从而法律须赋予其主体资格。

    

本文标签:广东成人高考民法2022年广东成考专升本《民法》复习知识点三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dcrgk.net

本文地址:http://www.gdcrgk.net/mf184/19915.html

《广东成人高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广东成人高考提升便捷服务

广东成考网招生老师

获取学历提升方案

已帮助5w万+意向学历提升用户
成功上岸

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粤ICP备19160122号

考生在线咨询

广东成考网微信公众号 广东成考网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考试科目

招生问答

助学报名

公众号